我發現現在的大哥大電信業者
搶錢真的是搶得太兇了一點
這是發生在上個月初的事情
剛好昨天泉妹問我辦大哥大門號的事情
讓我又回想起來
這才想說乾脆打文吧

上個月初某天娃娃臉休假在家睡覺
突然接到我使用的大哥大電信業者的客服電話
因為我的門號即將在今年七月份到期
對方就問我到期之後還會不會續約
會不會繼續使用這個門號
當時睡夢當中
我半夢半醒之間
心想應該會繼續使用吧
不過我也沒有很肯定
只回答說:應該會吧
然後對方就告訴我
現在針對到期續約
有3600元的話費回饋專案
只要續約就享有二年分期回饋
每個月贈送一百五十元的通話費
客服只有簡略地跟我提個大概
掛掉電話之後
我又另外收到系統發出的六則簡訊
全是介紹這項話費回饋專案的內容
當中這才提到接受這項續約回饋
必須將門號延長兩年合約
兩年合約期間
每個月要使用200型以上費率
若於第一年裡退號或消號
或使用低於200的費率
則需賠償大哥大業者二千元
若於第二年裡退號或消號
或使用低於200的費率
則需賠償大哥大業者一千元

後來大概間隔一個禮拜
我和朋友經過該大哥大業者某間門市
順道就進去看看有沒有什麼新款手機
因為到期之後我打算買支新手機
然後我就請門市的客服人員
幫我查詢我的門號確實到期日
因為我只記得是在七月
不過確切的日期不記得
但是對方一查
居然說我的門號已經續約了
原本的合約加上新約
我還有兩年多才會到期
我整個傻眼
後來門市客服說她也不清楚
請我直接打給系統客服詢問

當時我整個人就是感覺生氣
雖然說我有接到系統客服的電話
知道有這項話費回饋的續約專案
但是我原本的合約都還沒到期耶
怎麼就給我加上新約了
這是否表示我原本的約到期
如果我不使用這個門號了
我就得賠償系統業者二千元
當時我只是說應該會繼續用
"應該"就表示我答應續約了嗎
而且對方也沒告訴我這約是立即生效的
我也沒簽任何承諾續約的文件
加上對方在電話當中也未說明
告訴我合約已經生效
若不用就是賠償金錢
而且事情經過一個禮拜
我也沒收到任何有關續約成功的通知
我回頭看簡訊內容
當中有提到合約生效後
會寄出通知的函件的
我什麼都沒有
什麼也不知道
原本的約七月到期
我就得給大哥大業者二千元賠償
這是什麼道理啊?!

後來我打給系統的客服
雖然我人是很生氣
不過還是維持禮貌
詳細地跟對方說明
但是接電話的客服無法回答
後來又找了一個專員接電話
我就把事情經過再次說明
重申我自己的立場
畢竟我又不是凱子
不可能接受這種變相削錢方式

第一 我只是說"應該",沒有說我"一定"會續約
第二 電話中客服沒有告知合約是立即生效
第三 我並未簽署任何文件,口頭也沒有效力,不能代表合約成立
第三 一約歸一約,我原本的合約都還沒到期,怎麼可以從現在就算新約
第四 事發後一個禮拜,我也沒收到任何關於簡訊中所提到續約成功後的通知函

基於上述種種原因~
我原本的合約七月到期後
倘若我不繼續使用這個門號
並且使用大哥大業者指定的200型以上方案
我就得賠償業者二千元違約金實在是不合理之極

雖然後來在我據理力爭之下
專員同意解除我的新約
並且我無需付出任何賠償
雖然我有告知對方
倘若已經有優惠的部分
可以全數加回我的帳單
不過對方表示不會這樣做
還算在錯誤之中有點小小的可取之處
不過我對這家大哥大電信業者
已經產生不信任了
原本只是考慮搬家
現在我很確定我一定會搬家
不會再使用這家的門號了

然後又經過一個禮拜
就是我接到客服電話的第二個禮拜
我才收到續約成功的通知函
當時詢問專員時
對方是說一個禮拜後寄出
但是我第二個禮拜才收到
這不是表明了
我收到之後
合約也已經生效兩個禮拜了
倘若我不繼續使用的話
直接就是要付二千元
加上一般商品也有所謂七天的鑑賞期
超過七天才寄出
連鑑賞期都過去了
我連想退貨都不行
我就是得賠二千元

我真的很想問
有必要搶錢搶的這麼兇嗎
現在景氣真的是差成這樣嗎
連一向賺很多的電信業者
也得搞這種小手段來賺錢嗎
賺錢也應該要賺的合理
才能花的心安理得
就算這回成功賺了我二千元
但是往後的數十年
肯定是賺不了我任何一元
因為我是絕對不會再使用這家門號了
這次真的是很生氣
所以我打算忍耐到七月到期
然後就去把門號搬家
不僅這樣
我還要叫我媽和我朋友搬家
不僅僅是我個人而已
這家大哥大業者
以後也賺不到我親朋好友們任何一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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